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谈谈强奸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——刑事辩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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谈谈强奸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——刑事辩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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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强奸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1、犯罪主体为年满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性;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,并具有奸淫的目的;犯罪客体是妇女不可侵犯的性权利;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、胁迫或其他手段,强奸妇女的行为。2、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2百3十6条,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,处3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奸淫不满十4周岁的,以强奸论,从重处罚。强奸妇女、有下列情形之1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: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;强奸妇女多人的;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;2人以上轮奸的;奸淫不满十周岁的或者造成伤害的;致使被害人重伤、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。2、强奸未成年要判多少年奸淫不满十4周岁的,以强奸论,从重处罚。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,处3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强奸妇女、有下列情形之1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:强奸妇女、2人以上轮奸的等。在中国,对未成年人实施奸淫、猥亵,诱骗、组织、强迫未成年少女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时有发生,虽然在整个刑事犯罪案件中所占比例不高,但是这些犯罪给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伤害。遭受过性侵害的未成年人,成年后可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自己的权利。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,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,或者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。